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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·大清国海关帽徽一组三枚

图录号:4788
拍卖信息
拍品名称:
清·大清国海关帽徽一组三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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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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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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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分类:
尺寸:
数量: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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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卖公司:
西泠拍卖
拍卖会名称:
2016春季拍卖会
专场名称:
中国历代钱币专场
拍卖时间:
2016年06月25日-27日
备注:
声 明:
说明:海关是一个主权国家保护本国民族经济的门户,按照本国政府的意图对过境商品征税是实行这种保护的手段。清康熙二十四年(1685年),在上海松江府华亭县境内设立的江海关,才正式以“海关”取代延续数百年的“市舶司”管理体制。道光二十三年(1843年)中英《五口通商章程》规定,“裁撤保商,则进口货船即由英领事官担保”,并规定了领事报关制的具体实施办法,借机插手中国海关主权。中美《望厦条约》、中法《黄埔条约》及其附约中,清政府和各有关缔约国商量,规定他们的驻华领事参与监督来华上传的报关和结关手续,以杜绝走私。均对领事报关制及领事插手缉私问题做出了类似规定。1854年发生了历史上有名的“泥城之战”,中国海关从此开始陷入了完全殖民地化的海关时期。直到新中国成立,海关与关税的主权才算彻底收归到中国人民手中。
晚清通商口岸的海关分理机构通常由中外共同管理,中方有一名监督,外方有一名税务司。税务司管理内关和外关,内关负责海关管理和统计,外关负责巡查、验货和后勤管理。海关日常事务实际由税务司负责,中方监督仅负监督查看之责。大清国海关职员均着统一服饰,中方监督可着大清国官服。
本组海关帽徽为中国海关帽徽最早期原型,龙纹是大清国的象征,英文“I.M.CUSTOMS”代表外国势力的侵入,即为殖民地化海关时期的见证,帽徽制作精美,有铜质、铜鎏金材质,版式各异,刻画栩栩如生,动感十足,保存完整,是珍贵的历史资料。
大清国海关帽徽、大清国海关夏帽帽徽出版:《清代徽章》P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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